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自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施工现场符合市建委对保障房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依据办法中对安全文明评比要求,每月进行现场安全评比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规范要求,对及时改正的单位及时进行鼓励,对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改正不好的单位,将进行处罚,最大奖励额度为3000元,最高处罚额度为3000元。
评比时间:每周进行联合检查,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打分,月末进行评比检查考核,确定单位名次。
(一)安全文明施工最低标准部分:
1.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
(1.1)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且结构坚固,造型美观;
(1.2)大门口或临街处施工围墙应采用砂浆砌筑,围墙临路临街悬挂广告牌;
(1.3)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大门,门扇采用双扇平开,开启灵活且高度不低于1.8米;每个标段门头安装到位。
(1.4)围墙外必须做到无建筑垃圾,无积水,无建筑材料。
2. 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建筑材料以及场区道路等,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3.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地平整,道路通畅,严禁停放各种非施工车辆;场区道路施行分配管理,施工单位应每天对分配的道路进行清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4. 围墙、挡板离开路面一米,挡板与道路之间进行绿化。
5.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并标明标识。
6. 施工现场固定机械设备要及时清洗养护,且必须搭棚防护,设备旁必须悬挂操作规程牌和设备标牌。
7. 施工现场各作业面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做到“工完、料尽、脚下清”。
8. 安全网:施工到二层时必须挂上安全网,安全网应整洁,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5米。
9. 标语、条幅:标语、条幅规范、统一、醒目,不合规的条幅必须撤换。
10. 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无常流水、常明灯。
11.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敝明亮,通风良好;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厨房、厕所,必须做到地面硬化,且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现场办公室室内应做到整洁有序,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现场办公室墙面至少应悬挂如下内容:
(11.1)岗位责任制;
(11.2)网络计划图;
(11.3)施工平面布置图;
(11.4)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1.5)工作量逐月实际完成进度图;
(11.6)工程施工天气晴雨表。
12. 施工现场仓库内各种袋(箱)装材料应码放成垛,小、散材料应上架存放;墙面应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13. 施工现场职工宿舍无地铺、通铺,室内床铺、职工衣被及其它日用品排放整齐;
14 施工现场厨房:灶台必须贴瓷片,纱门、纱窗、纱罩齐全;室外生活垃圾入池,泔水缸加盖密闭。
15. 现场厕所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及责任人须在墙上明确;周围打扫及时,地面无积水、污垢,灭蝇措施得力。
16. 施工现场应做好消防保卫工作,成立治保机构,制订现场保卫制度和门卫制度,加强治安管理,杜绝发生治安事件;制订消防措施,配齐消防器材,专人负责管理。
上述不符要求每一项扣2分,最高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