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2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有关国家的HSE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范标准,以及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HSE管理制度规定的,或危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业主可责令其整改,不听劝阻者可强令停止作业,同时可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给予相应的处理。
5.13.3 承包商违反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或因承包商责任造成事故的,按《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处理,违约金均从承包商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5.13.4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承包商应根据安全环保部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拒不及时补交风险抵押金的,从工程款项中扣除,并按金额大小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13.5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进行结算,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违约金从抵押金或工程款项中扣除。承包商凭安全环保部填单,到财务部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承包商返回。
5.13.6 安全环保部和监理单位日常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应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违纪及违反文明施工的,根据《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有关条款,采用扣考核分和交纳安全违约金相结合的办法处理。
5.13.7 在施工期间,项目指挥部、安全环保部、监理单位要会同承包商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承包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
5.13.8 项目指挥部、安全环保部、监理单位每月根据日常和综合检查结果,对承包商进行月度评分,项目指挥部、安全环保部、每月根据监理单位HSE工作表现对监理单位进行月度评分,工程管理部对评分结果进行公布。
5.13.9 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应作好以下各项HSE管理记录,作为本单位HSE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证据,并作好相关单位检查的准备:
5.13.9.1每项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HSE控制措施;
5.13.9.2针对安全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射线作业、脚手架作业、拆除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和已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的记录;
5.13.9.3编写的起重机、挖掘机、焊机、搅拌机等重要施工机具和车辆的使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或作业指导书;
5.13.9.4承包商HSE培训记录,每周安全活动记录和相关安全会议记录;
5.13.9.5承包商对现场进行定期(每周)和不定期HSE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HSE措施落实、施工机具安全状况、人员HSE行为等)记录和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验证的记录;
5.13.9.6施工机具、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一次)记录;
5.13.9.7各种作业票证;
5.13.9.8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入场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展首次应急预案演练,以后每季度举行一次);
5.13.9.9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台账(或记录);
5.13.9.10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的票据;
5.13.9.1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5.13.9.12其他有关的HSE记录。
5.13.10 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每月25日前向安全环保报告HSE月报。项目完工后,安全环保部从项目的施工准备和危害识别的开展、现场管理、健康与环境、落实HSE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现场人员HSE意识和素质、设备与工具、个人防护、落实整改纠正措施情况、现场HSE记录、与业主的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打分,给予定性的评价意见。总分在60分以下应评价为差,60分至70分为一般,71分至80分为中等,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以上应评价为优。考核排名结果将作为年底评选优秀HSE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招标评标时承包商业绩、信誉评分的重要依据。
5.13.11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有关国家HSE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范标准,以及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HSE管理制度规定的,或危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业主可责令其整改,不听劝阻者可强令停止作业,同时可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给予相应的处理。
5.13.12 对施工现场HSE管理较差,违章较多、性质严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的领导进行安全谈话或安全考试,通过对领导层HSE教育,推动承包商内部的HSE责任的逐级落实,提升承包商整体HSE意识。
5.13.13 对多次违章、不采纳业主合理的HSE建议仍旧违章作业等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除给予扣考核分和交纳安全违约金处理外,将不定期地在工程建设例会、安全专题会议上通报批评、警告,直至注销其《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5.13.14 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工程建设指挥部有权吊销其《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提出中止合同直至清退,其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自行负责。
5.14 事故管理
5.14.1 由于承包商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不服从业主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并造成事故,致使承包商人员伤、致残、死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业主单位概不负责。
5.14.2 由于项目指挥部强令承包商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项目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项目指挥部承担相应的责任。
5.14.3 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5.14.4 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6 支持性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第4号令)。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第22号令)。
6.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总理令)。
7 记录
7.1 《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
7.2 《工程项目开工HSE许可证》。
7.3 《施工单位月评价表》。
7.4 《监理单位月评价表》。
7.5 《承包商HSE表现评价表》。
8 附加说明
本规定解释权归~~~~~~。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经理安全职责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