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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6日

      ⑿租赁合同。
      2.5物料提升机
      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④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⑤安拆人员、卷扬司机操作证复印件
      ⑥自检验收资料
      ⑦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6电动吊蓝
      ①设备租赁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④安全锁有效检验标定
      ⑤自检验收资料
      ⑥使用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⑦总包分包对使用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7洞口类防护设施、临边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以每层为一个验收单元,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生产经理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生产经理、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
      2.8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首层大模板工作平台防护由项目报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首层以上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临电设施安装完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项目安全员、临电负责人和安装人等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2.10中小型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分包队伍自有施工机械、机具,进场后必须办理安全技术性能安装验收手续,由项目经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长、项目机械员、项目安全员、机械出租单位、机械使用单位及机械操作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2.11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报项目安全保证部备案,当发现有疑问时,由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2.12因故停工、停产,恢复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新组织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2.13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必须按变更后的方案重新组织验收。
      2.14专业分包、甲分包进场正式施工前,该施工段主管工长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与专业分包、甲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安全员,共同办理专业分包、甲分包所属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
      2.15参加各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各类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主持人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否则验收无效。
      2.16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规范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验收,要做到数据量化,填写齐全,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经理部要责成有关人员尽快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合格,各类设备设施验收资料分类编号归档备查。
      3.各分包单位负责所在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与日常维护。
      4.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工长应督促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各级安全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隐患整改的单位,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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