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钢管脚手架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3 搭设竹脚手架的竹竿要求挺直、质地坚韧,不得使用青嫩、枯脆、腐烂、虫蛀及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竹杆。竹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必须符合:A.立杆、大横杆、顶撑、剪刀撑等不小于75MM;B.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C.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4 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就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合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5 竹脚手架绑扎用的铅丝无锈蚀,双股并联捆扎。
6 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4.2.2.11通道
1 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M2。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一连接。
2 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 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4 斜道脚手片应采用横铺,每隔20~30C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固。
5 外架与各楼层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设1.2M高护栏和30CM高踢脚杆,并固定牢固。
6 斜道和进出通道的栏杆、踢脚杆统一漆红白相间色。
4.2.2.12 卸料平台
1 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当支承于地下室顶板或楼板上时,必须经建筑结构设计人员验算,并书面签认。
2 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架、井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3 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4 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堆载应尽量布置均匀,防止偏心和超长等。
5 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4.2.3 悬挑式脚手架
4.2.3.1 施工方案
1 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对架体整体稳定性、支撑杆件的受力计算),有针对较强的、较具体的搭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画出平面、立面图以及不同节点详图。
2 专项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书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施工。
4.2.3.2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 挑架外挑梁或悬挑梁应采用型钢或定型桁架。
2 悬挑型钢或悬挑架通过预埋与建筑结构固定,安装符合要求。
3 挑架立杆与悬挑架型钢连接必须固定,防止滑移。
4 架体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拉结,按水平方向小于7M、垂直方向等于层高设一拉结点,架体边缘及转角处1M范围内必须设拉结点。
4.2.3.3 脚手板
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4.2.3.4 荷载
施工荷载均匀堆放,并不超过3.0KN/M2。建筑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须及时清除。
4.2.3.5 交底与验收
1 挑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搭设。实际搭设与方案不同的,必须经原方案审批部门同意并及时做好方案的变更工作。
2 挑架搭拆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 每段挑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内容量化,合格后挂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资料存档。
4.2.3.6杆件间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于1.8M,横向立杆间距不大于1M,纵向间距不大于1.5M。
4.2.3.7架体防护
1 挑架外侧必须用建投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安全网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且应将安全网挂在挑架立杆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外侧。
2 挑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CM处,铺设站人片。除挑架外侧、施工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踢脚杆外,挑架里侧里侧遇到临边时(如大开间窗、门洞等)时,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
4.2.3.8层间防护
挑架作业层和底层应用合格的安全网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分段封闭式防护。
4.2.3.9 脚手架材质
1 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醒目美观。
2 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 型钢宜采用A3号槽钢或工字钢。
对悬挑架体的型钢卡固件的埋设和隐蔽过程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按得到批准的方案要求预埋。 4.2.5 见证取样
4.2.6 事后验收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要按照施工方案、计算书及规范要求进行。要有验收记录,验收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合格后必须挂验收合格牌。监理人员应参与验收过程,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严禁投入使用。
4.2.7 脚手架使用过程监督
做好脚手架使用过程的检查、监督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使用脚手架,严禁超载使用,发现脚手片、安全网破损或缺失时,必须督促施工方及时更换、补充。脚手片、安全网必须按要求绑扎牢固。
4.2.8 做好监理记录工作
及时在监理日记、监理安全台帐中记录脚手架工程施工及使用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追踪记录其整改过程和验收情况。
5、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有关规范、规程、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施工,确保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合格,施工符合要求,使用安全可靠。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克服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实现脚手架工程施工重大伤亡事故为零,脚手架使用安全可靠的目标。
6、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6.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情况:
1 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 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审;
3 方案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4 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 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履行审批程序,否则不得擅自实行。
6.2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不符合,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
6.3 监督施工单位实施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
6.4 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发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6.5 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
6.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监理安全台帐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每月情况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可出具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专题报告。
7、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资料
5.1 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资料;
5.2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回复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暂停令、会议纪要等;
5.3 钢管、扣件、安全网等的质保资料、生产许可证、准用证等,及钢管、扣件的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