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常检查车间内生产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教育。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厂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
(9)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10)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6.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3)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4)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6)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7.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