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炉作业长、连铸作业长、生产准备作业区及设备检修室对前一天及当日夜班未完成计划内容进行检讨。(汇报时间:5min)
(3)转炉作业区、连铸作业区、生产准备作业区及设备检修室对前一天及当天夜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汇报(该问题应在会前经过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无法达成共识或提出解决方案的问题);设备及生产单位对当日后续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的设备检修及转炉炉衬维护项目进行说明。(汇报时间:5min)
(4)作业规划工程师对前一天及当日夜班各种事故进行责任初判,如责任单位有疑义,提出在事故分析上讨论。(汇报时间:3min)
(5)主持人对前一天及当日夜班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对当日生产计划提出要求。(点评时间:5min)
2.事故分析会(原则上各类事故的责任判定时间不超过2天) 主持人:生产事故由作业规划室主任主持、设备事故由设备检修室主任主持
会议时间:白班发生的事故:当天下午16:00开始 中班及次日夜班发生的事故:夜班当日9:00开始
会议地点:炼钢厂办公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炼钢厂一级主管、涉及责任单位的二级主管、作业规划工程师、作业规划室及各作业区室相关工程师、发生事故的当班值班工长、当班负有责任的班长及操作人员等。
会议内容:
(1)由初判事故责任人详细描述事故经过。
(2)各区域工程师汇报可能导致该事故发生的设备特性参数、生产工艺参数等各类生产及设备数据。
(3)参会人员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展开讨论,分析可能导致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4)会议主持人总结相关讨论结果,对达成共识的事故分析结果交由一级主管终判;对需进一步论证的分析结果提出下步具体论证方案。
(5)厂一级主管结合讨论结果,对定案的事故责任进行终判,对有争议的事故分析结果提出具体论证要求。
3. 横班班前会(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0min)
主持人:当班协调工程师
会议时间:白班7:30开始;中班15:30开始;夜班23:30开始
参会人员:转炉运行股值班工长、转炉班长、钢包精炼炉班长、倒罐站班长、脱硫站班长、连铸运行股值班工长、连铸机长、板坯精整班长、设备检修室巡检班长、天车运行股天车班长、上料班长、废钢管理员、水处理班长、乔泰二次除尘班长
会议地点: 转炉主控楼四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
(1)对上一个班的生产情况进行总结。
(2)本班工作计划内容,工作重点。
(3)厂调度会的各种指示传达。
(4)各区域生产或设备的隐患、问题和要求。
4.横班安全会(会议时间不得超过30min)
主持人:作业规划室安全环保工程师
会议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
参会人员:每天中班全体在职员工及五冶各运转班班长
会议地点:转炉主控楼四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
(1)会议主持人对近期各区域安全进行交底。
(2)参会人员反映近期各区域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3)会议主持人传达近期公司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要求等。
(4)会议主持人引用各类事故案例讲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防范的相关措施等,以达到警示员工树立安全意识的目的。
第九条 日计划的管理
日计划的管理是建立在班计划兑现的基础之上,必须考虑生产状况与工艺技术要求,重点抓好上下工序的衔接匹配,在上个班计划未兑现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调整本班计划尽可能保证日计划的兑现,以达成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目的。
1. 班计划由作业规划室协调工程师根据公司WS系统日计划下达,并通过WSS系统下发,经由炼钢综合二级系统下发到各作业区过程机。
2. 日、班计划内容包括:浇次、炉数、牌号、规格及计划板坯的切割定尺;转炉补炉、更换出钢口等维护项目的内容、开始时间及维护工期;设备检修的检修项目内容、开始时间及检修工期。
3. 班计划的调整:由于炼钢设备原因导致班计划需作相应调整,但不会对日计划有影响时,协调工程师可对班计划进行调整;由于炼钢设备及产品质量原因须对班计划作大的调整,可能导致日计划无法兑现时,协调工程师需请示生产管控中心钢轧调度工程师,经批准后,方可对炼钢班生产作业计划作出调整。
4. 未按计划内容要求完成工作,均视为班计划不兑现。
5. 对有可能影响日计划兑现的各种新材料、品种、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各相关试验单位须提前拿出试验方案,经炼钢厂作业规划室审核确认后,由作业规划室根据生产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试验,必要时需合理纳入日计划,以确保炼钢厂日计划兑现。
第十条 生产组织的管理
1. 每天上午8:30由生产副厂长主持早调会,检查前一天及当日夜班生产计划兑现和安全、质量、设备运行等情况,布置有关生产、工作任务;每天下午16:00由生产副厂长召集作业规划室及设备检修室相关人员召开平衡会,确定次日生产计划。
2. 当生产副厂长因故不能到会,由作业规划室主任代其主持早调会。
3. 协调工程师全权负责组织落实班计划,并创造良好的交接班条件。
4. 协调工程师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向作业规划室主任请假,作业规划室必须安排能完成所有职责的人员代班。
5. 炼钢厂横班生产过程中任何人无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6. 协调工程师无权干预岗位具体操作。
7. 各岗位发现生产中出现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工艺质量、设备事故或生产中断的各种异常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当班区域负责人汇报,当班区域负责人及时向协调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调整班计划。
8. 出现各种事故、故障需紧急检修或报修时,协调工程师有权而且必须根据需要通知有关人员来厂或派车接人到厂。
9. 对当班出现的问题,如事故、非计划中断、班计划及品种未完成;各种检修或重点工作未落实,协调工程师必须进行责任初判,并填写考核单,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如有异议,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反馈通知单),否则,视做接受考核。
10. 正常生产时,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在没有报告或未经协调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停炉\停机\停车或更改计划,否则按工作质量考核,并承担其它后果。
11. 主要吊车运行指挥权:加料跨2台260吨吊车由倒罐站测温取样操作员、脱硫站扒渣操作员、转炉兑铁出钢操作员、武耐铁包冷修指车员负责指挥;加料跨50+50吨吊车由废钢管理员、转炉兑铁出钢操作员负责指挥;钢水精炼跨2台260吨吊车由LF操作员、氩站操作员、武耐钢包冷修指车员负责指挥;钢水接受跨2台260吨吊车由LF操作员、氩站操作员、连铸大包操作员、武耐钢包热修指车员负责指挥;出坯跨26+26吨吊车由板坯精整班长、板坯清理操作员负责指挥。其余单位如有用吊车需求须由协调工程师负责协调。
第十一条 节奏控制
1. 转炉出钢量与目标出钢量偏差在-3~+3吨范围内。
2. 各种节奏、周期及工序间隔时间的定义。
(1)倒罐站节奏控制
① 倒罐站备铁水罐时间:浇次计划第一炉准备铁水罐到铁水罐运行至兑铁位时间≤8分钟;
② 倒罐站翻铁时间:倒罐站开始翻铁到铁水罐运行至测温取样位≤5分钟;
③ 倒罐站出铁时间:倒罐站开始测温取样到铁水罐车运行至加料跨起吊位≤5分钟;
④ 铁水从倒罐站到脱硫站转运时间:铁水从倒罐站挂钩开始到脱硫站座罐完成时间:≤8分钟;
⑤ 铁水空罐吊运时间:铁水罐从兑完铁到座上倒罐站铁水称量车时间≤10分钟。
(2)脱硫站节奏控制
① 脱硫周期:铁水到达脱硫站,进站至具备出站条件。标准时间≤35分钟;
② 脱硫时间:喷枪开始下降到喷吹结束喷枪上升至高位时间≤18分钟;
③ 扒渣时间:铁水罐开始倾翻到扒完渣回到垂直位时间≤13分钟;
④ 出铁时间:铁水从扒完渣开始测温取样到铁水罐倾翻车运行至起吊位时间≤4分钟。
(3)转炉节奏控制
① 废钢吊运时间:废钢槽从挂钩到到达废钢加入位时间≤8分钟;
② 加废钢时间:从开始加废钢到加完废钢废钢槽离开炉口时间≤2分钟;
③ 兑铁铁水转运时间:铁水从脱硫站开始挂钩到开始兑铁时间≤5分钟;
④ 兑铁时间:铁水从开始兑铁到兑铁结束时间≤3分钟。
⑤ 转炉冶炼时间:装料开始至出钢结束。标准时间≤32分钟(4分钟≤出钢口时间≤8分钟);
⑥ 辅助时间:出完钢至下一次装料开始。标准时间≤8分钟(溅渣标准时间≤3分钟);
⑦ 冶炼周期:装料开始至下炉装料开始。标准时间≤38分钟。
(4)精炼节奏控制
① 工艺路线仅经过氩站钢水的氩站标准处理时间:铝系列钢≤18分钟;非铝系列钢≤16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