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电、运输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1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
1.3.2 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种。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者。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
3)3千伏级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到50万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3)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矿井停风10分钟以上者。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