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胶带跑偏严重的。
(五)机头无安装防尘罩的。
(六)各机头洒水喷雾装置不起作用的。
(七)胶带输送机行人跨越处应设过桥而未设的。
(八)刮板输送机达不到平、直、稳的,运行时晃动的。
(九)液力耦合器甩掉易溶塞不用的
(十)绞车钢丝绳磨损严重或断丝超过规定的。
(十一)调度绞车未使用挡绳板的。
(十二)刹车、离合手柄不起作用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十三)绞车根绳达不到规定数量3至4圈的。
(十四)尾绳紧固未按规定紧固或达不到要求的。
(十五)绳卡未达到规定数量4个或个别绳卡不起作用的
(十六)绞车声光电铃信号不齐全的。
(十七)使用中的绞车未制作水泥基础或四压两戗不全的。
(十八)斜坡一坡三档设施不起作用的。
(十九)设备附属部件、五小电器未上板的。
(二十)水泵阀门操作不灵活或有漏水的。
(二十一)水泵压力表不起作用或未安装的。
(二十二)机车刹车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二十三)乳化泵未使用自动配比装置或加油滤网的,压力达不到规定运行值的。
(二十四)变压器超负荷运行的。
(二十五)运行中的刮板输送机电机与减速箱之间联接筒缺少螺丝或螺丝松动的。
(二十六)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没有防护装置的。
第十条 必须将安全准运证悬挂在显著位置,保证完好,保持表面清洁。
第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取得安全准运证、准运证管理不善丢失或准用证被暂扣、吊销的,不得使用该设备或设施,擅自使用者按三级事故论处,造成事故的要加重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