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06日

10.运送人员时,必须采用专用乘人车箱。上下人员地点的安全间隙不小于1m。人员必须在车停稳后方可上下,严禁扒蹬跳车。
第七章 平巷运输
第45条 轨道运输平巷的净断面、人行道宽度和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要制定规划限期整改。
主要运输大巷,水沟盖板要齐全、稳固,管线、电缆按标准敷设,人行道上禁止堆放物料,无浮矸杂物。
主要运输大巷、采区装载点、卸载站(翻笼)进出车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行人。
第46条 对线路和机车的要求
1.主要运输大巷、车场的轨道、架线达到优良品,其它达到合格品。行驶架线电机车的轨道,曲线半径不得小于12m。
2.对架线实行挂牌管理,架线尾端和绝缘点设明显标志。
3.架线电压不得超过600V,整流盘加设阻流圈。
4.禁止用架线电源作照明电源。
5.按《煤矿窄轨电机车年审细则》要求,每年对机车、司机等进行一次年审。
6.机车牵引车数及列车运行状态必须符合机车牵引力、电机(或发动机)允许温升和列车制动距离规定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
⑴采用5吨柴油轨道机车运送综采设备时,牵引车数不得超过2辆。
⑵采用7吨及以上架线电机车(或柴油轨道机车)运送综采设备时,牵引车数不得超过3辆。
其余车型根据机车牵引力和制动距离确定牵引车数。各类车型牵引车数必须保证列车制动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7.对电机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试验周期、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制动距离试验。
8.电机车集电弓与车体连接处应加强绝缘,绝缘间隙不得小于100mm,并逐步去掉集电弓子拉绳。
8.大巷中转辙机设在人行道侧影响行人时,必须安装在壁龛内。
第47条 巷道内施工
1.在主要运输大巷从事巷道、轨道、架线、设备和设施的施工和维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运输大巷掘进新开门时制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防止架线触电,确保人行道畅通和行车行人安全。
3.在巷道内施工作业时,在施工地点两端60m处设警示红灯信号,以示机车停运或慢行,机车运行时要发出信号。严禁在施工警戒区内会车。
第48条 机车(包括架线电机车、柴油轨道机车)运输通用要求
1. 机车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发现灯、铃(喇叭)、闸、撒砂装置、防爆电器失爆等问题之一者不经整改,禁止使用。
2.机车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要对机车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合格)方可运行。
3.机车司机必须停车上下。机车运行中必须关闭车门,严禁将身体露出车外。
4.牵引列车或机车单独运行时都必须前有照明,照明灯距不小于40m,后有红灯。
5.机车在车场调配车辆时,不准摘去连接装置。上部平车场,在规定停车位置至变坡点之间禁止使用机车顶车,下车场禁止使用滑头带车。
6.大巷中途不准停留车辆,如需中途停车装卸物料时,必须经运输调度站批准,停留的车辆要掩好。
7.机车必须按规定的速度和牵引车数行驶,禁止超速和超载运行。在遇有行人、会车、过弯道、叉口、行人过道平桥、车场时必须减速鸣笛。
8.大巷运输要取消押车工(平巷人行车除外),并在车场设专职人员,负责调车和摘挂钩工作。
9.主要运输大巷禁止人工拥车,特殊情况需人工拥车的,需经运输调度站批准。
10.使用信集闭的巷道,要严格按行车信号行驶,大巷禁止人工拥车。严禁闯红灯,严禁拉电机车集电弓子进行调速行驶。
11.严禁在机车上方乘坐人员和存放物料工具等。
12.正常运行中严禁顶车。严禁电机车异道顶(拉)车。
13.禁止使用特种车辆运送普通材料和设备。
14.当发现行驶车辆前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采用摆灯作为紧急停车信号,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
15.当电机车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必须切断架空线电源或进入机车维修间进行,严禁在架空线带电情况下从事维修机车的工作。
16.机车上要配备维修工具。
17.信集闭系统
⑴订货与验收。新安装的信集闭系统,投用前必须由设计、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按原煤炭部发布的《煤矿井下机车运输信号系统验收规则(试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试用三个月后,由矿方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验收,集团公司按煤生字(1998)第238号文件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⑵使用与维护。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明确维修人员,落实责任,并制定信集闭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确保其正常使用。
18.新安装的主要运输系统投用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
第49条 柴油轨道机车
设备的运行和完好状态符合企业标准,安全设施及信号装备符合《装备标准》。
1.车体
⑴司机室内座椅、仪表、照明灯、灭火器、喇叭齐全可靠。
⑵操纵系统。操纵系统各部分动作灵活、定位可靠。
2.驱动部分
⑴柴油机符合相关完好标准、不失爆。表面温度不超过150℃,排气温度不超过70℃,冷却水温度不超过95℃。当超过上述指标时,必须在一分钟内自动停止柴油机工作。
⑵冷却水箱、废气处理箱、油箱等容器无破损变形,不漏液、不漏气。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进气系统空气滤清器、进排气栅栏完好不阻塞。设有尾气处理箱水位检测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传动系统
⑴传动系统各部件传动平稳、工作稳定,无异常响声。
⑵减速机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齐全,不漏油,油脂符合标准。
4、电气部分
⑴直流发电机、启动电机、蓄电池无失爆,符合完好标准。
⑵电源开关、启动开关操作灵活可靠。
5、制动系统
⑴空压机、气缸、储气包、压力表等符合完好标准。
⑵制动系统应动作灵活、工作稳定、安全可靠。制动拉杆、连接杆无变形。各连接销轴齐全,不松旷、不缺油。
⑶工作制动和停车制动齐全可靠。
⑷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10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10mm,在完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为3-5mm.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
⑸撒砂装置齐全灵敏。
6、管线。管路、电路畅通,管路无滴漏、渗油、漏风现象;电路不漏电、不失爆;管路、接头无变形;吊挂排列整齐合理。
7、运行
⑴起动前必须对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尾气净化水、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柴油机。机车启动后,要观察各部显示表、排烟、声响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⑵机车运行中,司机要随时观察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⑶停车后必须刹紧手闸。短时间停车时,可不关闭柴油机;若停车时间较长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但柴油机冷却水温度必须在70℃以下)。
⑷鉴于机车的照明是由蓄电池提供,由于蓄电池的容量所限,由当机车停止运行时,可以只保留红灯显示,以免造成蓄电池过放电,影响机车启动。
⑸严格按照规定对机车加油、加水(换水)和加砂。
8、维护保养
⑴严格执行设备说明书中规定的周期性保养制度。
⑵每班要对设备、仪表、照明灯、喇叭、制动系统、冷却系统、水位、油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正常。
⑶按规定时间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和空气滤芯,及时清洗进、排气口防爆栅栏。
9、管理制度
⑴严格执行设备入井许可制度。设备下井前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完备真实,煤安标志等证照齐全。
⑵检测试验制度:由矿负责每季对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一次检测。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各类保护试验,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⑶油质管理:执行第44条的有关规定。
第50条 电瓶车运输
⒈电瓶车应符合完好标准,发现灯、铃、闸、控制器闭锁失效、电器失爆等问题之一者不经整改,禁止使用。
⒉正常运行中严禁顶车(在车场调车时除外)。
⒊在调车线、车场需要顶车时严禁摘掉连接装置顶车。
⒋必须使用正规的连接器连车,严禁使用绳批子或其它代用品。
⒌2.5t电瓶车牵引一吨矿车时,不得超过6个车,5t电瓶车牵引车数不得超过12个车,8t电瓶车不得超过20个车。牵引其它车辆时总负荷不得超过上述规定载荷量。
运输综采支架等大型设备时,2.5~5t电瓶车牵引1辆,8t电瓶车牵引2辆。
⒍严禁进入架线机车运输巷道,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架线下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架线停电,且电瓶车必须有顶棚。
7.严禁司机在车内站立、身体探出车外或在车下操作机车。
第51条 无轨胶轮车(柴油机)运输
1. 风量:不小于4m3/min/KW。
2.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50条规定。
3. 排出的尾气中co浓度不超过1000ppm。
4. 排出的尾气中氧化氮浓度不超过800ppm。
5. 油库设灭火器(不少于2个)。
6. 照明灯照距不小于40m。
7. 喇叭齐全有效。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