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矿领导干部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深入了解矿井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稳步运行,根据国家、省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关于领导带班下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带班下井次数:
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次数,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不少于10次,总工程师不少于10次,副总工程师不少于12次,矿长助理不少于12次。
二、带班下井职责:
1、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井下的现场实际情况,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协调指挥。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格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
3、检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指导、协调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4、井下发生事故后,带班领导要盯在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及处理工作。
三、带班下井权利:
1、有权指挥协调当班井下生产系统、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有权对所在区域作业现场、施工队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指挥和协调。
3、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组织排除安全隐患,隐患不排除不得离开现场。
四、带班下井任务:
1、检查干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及履职情况,开工前“四位一体”准入执行情况。
2、井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3、跟踪督促指导安全隐患现场整改。
4、现场指挥、协调巷道贯通、揭露煤层、处理火区、过断层、过漏顶、排瓦斯、工作面涌水等重点工作。
五、带班下井要求:
1、每月底之前由矿调度室制定下月领导带班下井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每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
2、矿调度室要按规定时间将当日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向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
3、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副总以上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员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4、带班领导因公、因病不能带班下井,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及时安排调换确定带班人员,由调度室履行规定程序落实登记。
5、带班领导下井时,领导姓名、职务要在调度室牌版上公示。
6、带班领导下井后、出井前必须在工作现场向矿调度室至少汇报一次。
7、带班领导出井后必填写《铁鑫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薄》,注明入井时间、地点、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处理意见及问题落实等有关情况。
8、带班领导下井所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由调度室负责安排落实,安监部门负责跟踪督查,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