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
2.非煤矿山及冶金企业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
4.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5.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6.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7.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8.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4.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5.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6.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7.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
8.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9.现场检查内容按照安监总协调〔2008〕35号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