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巷探工程施工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
《巷探工程施工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提纲》供参考。
1.概述
1.1探矿区位置、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
1.2探矿区范围、矿产资源普查、工程地质等情况
1.3探矿区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编制依据
2.1编制依据的文件(批准书、委托书、协议等)
2.2编制依据的地质资料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
2.3编制依据的法规、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3.施工方案
3.1探矿工程的总体布置
3.2探矿井巷的参数
3.3探矿井巷的施工方法
3.4 爆破方案和参数
3.5井巷通风系统
3.6井巷排水系统
3.7提升运输系统
3.8供电系统
3.9供水、压气、通讯
3.10主要设备
4.危害安全生产因素分析
4.1自然危害因素分析
4.1.1地质构造和主要岩体结构面
4.1.2对施工不利的工程地质和岩石力学条件
4.1.3水文地质条件
4.1.4内因火灾倾向
4.1.5有毒有害物质
4.1.6其他自然危害因素
4.2生产过程(主要生产环节、生产工艺)危害因素分析
4.3附属设施(炸药库、废石场等)危害因素分析
4.4探矿区内和废弃老窑等情况及其危害因素或者特殊要求
5.安全技术措施
5.1总图布置、井巷口选址的可靠性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2防止井巷冒顶和井巷施工其他事故的措施
5.3预防洪水淹井措施,井巷防排水及预防透水事故的措施
5.4保障井巷通风安全可靠的措施
5.5爆破安全措施
5.6 爆破器材加工、存储安全措施
5.7提升、运输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及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5.8供电系统及电器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措施,防雷电措施
5.9防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措施
5.10消防设施的设置,自然发火矿体的防灭火措施
5.11废石场可能发生危害的预防措施
5.12预防其他危害的措施
6.探矿安全装备、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
6.1探矿安全检测和其他安全装备
6.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6.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
6.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6.5从业人数及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附图
7.1探矿区及周边总平面布置图
7.2井巷工程平面图
7.3 井巷及爆破参数图
7.4矿井通风系统图
7.5提升运输系统图
7.6供电系统图
7.7排水系统图
7.8避灾路线图
第四节、地勘项目“三同时”程序和勘查项目审查
对照国家局规定条件,抽查坑探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每个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各抽查坑探一个)
附1: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心、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入员;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工、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收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下,(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国家批准的其他作业。
附2:事故分类、事故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要求:
(一)事故分类
按死亡人数:死亡事故,1-2人;重大事故:3-9人;特大事故:10-29人;特别重大:30人以上。
按伤害方式: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中毒窒息….
(二)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逐级报告
现场人员-→企业负责人-→安监部门、当场政府-→逐级上报;
死亡事故报至市级人民政府、省安监局及省级有关部门;
重大、特大事故报告至省级人民政府、省级安监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有关部门;
特别重大事故报告至国务院。
2、报告内容
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初步原因、伤亡情况(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伤害程度)。
3、报告方式:电话、传真。
4、报告至最上一级领导机关时间要求
死亡事故:24小时;
重大事故:12小时;
特大、特别重大事故:6小时。
(三)事故调查处理
轻伤重伤:企业;死亡1-2人:县人民政府或安监;死亡3-5人:市人民政府;6---29人,自治区;30人以上;国务院。
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