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记录资料
特种设备投运后,应按时记录使用情况,存入技术档案。使用状况记录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修理及事故记录。
(1)运行情况记录。主要记录特种设备开始使用日期,开停车记录,以及实际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压力、温度及其波动范围与次数、工作介质等)。工作条件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日期及变更后的实际工作条件。
(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主要应包括特种设备本体、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3)检验、修理记录。主要记录特种设备检验和修理日期,检验内容,检验中所发现的主要缺陷及缺陷消除情况和检验结论,耐压试验情况及试验评定结论,承压部件的修理或更换情况等。
(4)事故记录。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和特种设备损坏与修理情况及防范措施等。
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是指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每间隔一定时间,采用各种适当而有效的方法,对特种设备的各个承压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以发现存在的缺陷,使其在还没有危及特种设备安全之前即被消除或被采用适当的措施进行特殊监护,防止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破裂爆炸事故。压力容器检验分年度检查与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运行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年度检查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安全附件检查等。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壁厚测量、壁温检查、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但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全面检验具体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几何尺寸检查、保温层隔热层衬里检查、壁厚测量、表面缺陷检查、埋藏缺陷检测、材质检查、紧固件检查、强度校核、安全附件检查、气密性试验等。检验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测量、表面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测定、金相检验、化学成分或光谱分析、强度校核或应力测定以及声发射检测等。
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压力管道检验类似压力容器,在此不作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