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安全绩效考核方式:
8.1部门、车间考核
8.1.1安全绩效考核实行考核与被考核自查相结合,以双方沟通达到一致的结果。
8.1.2安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绩效考核工作,包括组织、实施、调整和监控以及制度的解释和协调处理有关考核评估投诉,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仲裁。
8.1.3每月5日前对各部门、车间的考核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生产部部负责通报。
8.1.4安全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和情况,分析讨论考核指标的修改、完善、改进、提高。
8.1.5考核人员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才能得到高的安全绩效得分。被考核车间有权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结果,有权依照制定规定的程序对不公正的安全绩效管理进行申诉。
9、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安全绩效考核结果主要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a) 作为安全绩效改进与提高的主要依据
b) 作为月奖金发放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流动红旗的发放依据。根据各车间绩效考核得分结果,每月排出名次,第一名奖励 元并发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流动红旗。
c) 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
d) 作为年终奖以及各种奖励的依据。根据各车间每月安全绩效考核得分,年终评选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两名,第一名奖励 元,第二名奖励 元。
注:奖金必须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费用,不得另作他用,违者除将奖金全额收回外再给予罚款处理。
10、其他说明:
10.1、本方案的未尽事宜及相关实施细则,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与其它部门共同补充。
10.2、本方案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属公司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10.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
10.4、本方案的实施时间为发布之日至下一次修订为止。
10.5、具体考核方案见附录
安 全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一、车间全月安全生产获得基础分100分,依照以下指标进行划分:
安全基础管理考核 | 安全教育管理考核 | 生产安全管理考核 |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 |
100分(10%权重) | 100分(10%权重) | 100分(30%权重) | 100分(30%权重) |
安全事故管理考核 | | | |
100分(20%权重) | | | |
二、车间得分为: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得分×10%+安全教育管理考核得分×10%+生产安全管理考核得分×30%+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得分×30%+安全事故管理考核得分×20%。安全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指标和扣分方式进行考核扣分(具体见安全绩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