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电火源、堆垛管理
1.对公司仓库的供电必须设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按时进行线路检查,特别是大风雷雨天气,要加强巡视,防止短路,保证供电安全。
2.电源开关周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露天电闸,必须加盖雨罩盖。
3.仓库照明用电,灯距一定要符合安全规定。总控制室要设总闸,各库要设分闸。坚持做到灯灭为离。业务终了后,切断总分闸电源。
4. 仓库和货场保管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须经公司批准,并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明火作业。
4.仓库内严禁生火炉取暖。
5.堆码一要注意人身安全,二要注意建筑负荷量,三要注意商品安全。轻浮商品堆码,一般不准超过4米高度,对商品的搬运、堆码,要轻拿轻放,不准摔砸,保证人身、建筑、商品三安全。
六、奖励与惩罚
(一)事迹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1.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一年内没有发生任何责任事故者;
2.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积极向领导提出整改建议,免遭损失者;
3.积极向组织上提供犯罪分子情况和证据者;
4.发生事故后,奋力抢险扑救,使公司免受或少受损失者;
5.思想重视,措施得力,一年内无任何事故、案件的部门负责人;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给予扣发、免发绩效工资,赔偿经济损失或其他处罚:
1.违犯管理规定,经劝阻教育不改者;
2.发生事故或案件隐瞒不报者;
3.扰乱内部工作秩序,无理取闹、骂人、打人、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屡教不改者;
4.有意毁坏公共设施者;
5.玩忽职守,不负责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