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连罚字〔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
以上事实,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号)。 年 月 日,我厅(局)对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号)罚款 元。
年 月 日,我厅(局)对你(单位)组织复查中发现:
(拒不改正的违法事实) 。
以上事实,有(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的规定。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以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 ] ×号) 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 年 月 日, (叙述陈述申辩及听证过程、当事人意见理由及证据、环保部门采纳当事人意见的情况及理由。有从重、从轻、减轻或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说明法定理由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我厅(局)决定对你(单位)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罚款(大写) 元。
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厅(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 户名:
账号: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境保护厅(局)或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境保护厅(局)(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