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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03日

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城区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宣府办 [2011]117号)文件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任务,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行业主管,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卫生系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的超前防范,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问责制”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互相协作、互联互动、联防联控长效管理机制,整体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持续稳定好转,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标准开展实施工作。
        二、组织领导
       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军
       副组长: 程泰宇  张符均  杨  春
    成  员:万国秀  向全成  马  毅  李晓风
    李  杰  杨代胜  王德华  刘鹏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张符均同志兼任,刘鹏鸣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要突出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落实第一主体责任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主要领导是行业主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第二主体责任的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三是卫生局要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督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每月督促、检查的力度。
        (二)突出安全隐患排查,着力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整理治理做到措施、设施、人员、时限、预案“五落实”,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紧紧围绕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突出抓好普遍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排查整改治理的重点内容如下:
        1、毒麻、精神类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双人双锁、专用手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帐物相符,严格定量,无违规现象发生。
        2、大型医疗设备的管理,做到定期检修与维修、保养,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强制鉴定,设备标记卡,使用、维修、检修维护记录, 保证医疗设备安全使用。
        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物制品、医学检验(测)试剂的管理,临床医用氧气使用、储存场所,高压氧舱、设施安全、运行正常,液氧罐做到防火、防油、防震、加安全帽、定位设置,严格按要求操作,蒸气锅炉、消毒锅、压力容器按规定定期检验,操作人员上岗证齐全。生物制品、医学检验(测)试剂存放、储存场所必须按照报警系统和监控设施。
        4、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做到一次性注射器具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毁形处理,建立处置台帐,销毁率达100%,一次性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区分别存放。
        5、临床用血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用血技术规范进行管理。
        6、水、电、暖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建立检查、检修登记。
        7、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器布局合理,消防栓保持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明显,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8、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力争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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