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群策群防”的方针,严密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的破环活动,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进一步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医疗救援预案,充实医疗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能基本处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信息库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提供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积极主动参加县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年”等相关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6月30日前)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和重大意义,积极参与由卫生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6月底前制定本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7月1日至11月10日)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务求实效,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具体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医疗服务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对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加强依法执业和医德医风教育,切实落实“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宗旨”。用先进的典型和具有良好医德医风为典范,维护医护人员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宣传方式: 利用晨会、集会、板报等形势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利用特殊的节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势 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以达到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目的。不参与邪教组织,不参与聚众闹事事件,不参与危害社会安全活动。
二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办公室”,畅通医、患投诉举报渠道,敞开社会监督,教育医护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医疗卫生单位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秩序、环境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建立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制度,加强医患沟通,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沟通内容、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医患矛盾排查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是加强医院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安全防范体系和治安保卫工作机制,加强保安工作,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消防等单位联系,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治安管控网络、安全防范网络,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或重大节假日对医院重点部位安全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失火、失盗案件发生。
(三)总结检查提高阶段: ( 11月20日至2012年1月20日)各县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明确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有效的整体推进。
(二)大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加大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宣传活动。
(三)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州卫生局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每季度将活动的进展情况报卫生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