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5) 井下掘进工作面坚持“有掘必探”防治措施;
(6) 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5、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防尘系统符合以下要求:
(1) 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及转载点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2) 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m-200m范围内)、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运输顺槽的溜煤眼(转载点)上口、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 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主要进回风大巷等地点设置净化水幕,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
(3) 防尘基础管理完善,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定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6、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防灭火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 我矿已作了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为有煤尘爆炸性和有自燃倾向性。
(3) 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 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7、监测监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行不间断、不漏报;
(2) 瓦斯传感器按期调校,其报警、断电、复电值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 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 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 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8、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 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采掘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采掘设计应结合系统危险源辨识的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体现高效的原则;
(2) 作业规程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应制定专项措施;
(4) 支护方式、支护参数选择合理,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5) 监测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趋势分析和判断;
(6) 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9、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爆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 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 发爆器及发爆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 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 爆破前编制爆破作业规程,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0、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地测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 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 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定;
(4) 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规定;
11、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我矿一条回路来自富村供电电源,一条来自贵州供电电源)。
(2) 井下各水平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 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 供电系统及设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齐全、灵敏、可靠;
(5) 大型设备检修应制定专项措施;
(6) 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
(7) 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 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 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用查阅;
(10) 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机电设备产品。
12、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运输提升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2) 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 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 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 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 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13、压气、输送和压力管理。
(1) 煤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新安装和检修后的系统进行打压试验;
(2) 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有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3) 矿井空气压缩机一搬设置在地面。
(六) 、应急与事故管理
煤矿企业制定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 煤矿应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达到以下要求:
(1) 按照AQ/T9002-2006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 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 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的培训;
(4) 煤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 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 设立兼职矿山救护队,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2、 规范急救管理,并达到以下要求:
(1) 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
(2) 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3) 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4) 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5)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5) 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3、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 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 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 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
(5) 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七)、体系保障。
1、组织保障。建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罚、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3、技术保障。建立并保持安全技术管理与控制程序,以消除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4、安全文化保障。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五、奖惩制度。
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由组长负责统一领导,达到预期效果奖组长500元、副组长300元、组员150元。若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不安全事故罚组长1000元、副组长600元、组员300元。
以上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