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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安全生产 "九打九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连续发生。8 月 1 日凌晨,台湾高雄市一轻轨工地发生石化液体外泄引发多处连环爆炸事故,造成 35 人死亡、267 人受伤;8 月 2 日上午,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 75 人死亡。对此,李强省长作出批示,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认真吸取高雄事件、昆山事件的教训,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特别重视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杜绝安全生产盲区 。”张兵市长也作出批示:“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迅速贯彻李强省长批示精神,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集中开展 “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 号、浙安委明电〔2014〕5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和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 打非治违”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以 “九打九治” 为重点的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 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 三个持续下降 的总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突出在矿山、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渔业船舶、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 “九打九治” :
(一)矿山领域: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油气管道领域: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建筑施工领域: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交通运输领域: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消防领域:打击 “三合一” 、“ 多合一” 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七)渔业船舶领域:打击非法转让渔船和 三无 船只作业行为,整治渔船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等问题;
(八)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打击相关证照不齐、没有设置独立厂房、或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整治通风除尘、禁火措施不到位和存在消防器材、电气配备不规范等问题;
(九)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打击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整治安全条件差、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上述 9 个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 2014 年 8 月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 月中旬)。认真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高度统一辖区内各级各部门思想,确保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监管作用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支撑作用,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全市九个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提高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 月下旬-11 月底)。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建立并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采取暗查暗访和 “四不两直” 等方式,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市安委会视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缓慢、成效差的地方和部门,实施通报批评和重点督查,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 巩固深化阶段(12 月)。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我市“五水共治” 、 “三改一拆” 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要从健全 打非治违 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要求,加强对 “打非治违” 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专项行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推动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市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 属地管理 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行动。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各地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二)明确职责分工。矿山领域由市国土局牵头组织;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城镇燃气管道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管道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港区内油气输管道由市港航局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市交通局和市安监局分别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分别牵头组织;消防由市消防支队牵头组织;渔业船舶由市海洋渔业局牵头组织;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市安委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要强化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作为我市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等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深化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促进“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于 8 月 20 日前报市安委办,并于 12 月 10 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市安委办。联系人:王露,联系电话、传真:88510965,邮箱:tzajzhc@163.com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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