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区委区政府“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要求,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本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1个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完成“三项重大任务”,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区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缪京
副组长:吴召忠、谷继明、胡柳强
区安委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设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沈利
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
(三)设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与工作小组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崇明海事局、邮政崇明分局等为相关重点领域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指定联络员或负责人为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区应急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各工作专班成员牵头组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四)各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各乡镇安委会牵头负责。中央、沪在崇企业及区直属单位按具体工作要求共同参与落实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推动本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乡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乡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进安全生产和城乡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中央、沪在崇企业和区直属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宣传融媒体平台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作用,发动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各安全体验馆(含消防、防灾减灾)、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题展板;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奔跑吧安全君”“防灾减灾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居村服务场所等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考核指标。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推动设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修订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制度。推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记分制管理”制度。四是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2022年底前,达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指标要求。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深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区应急局牵头,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沪在崇企业及区直属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注:本实施方案中的各主要任务只列出牵头部门,主要责任部门等均在其他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不再列出;除主要责任部门外的其他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不再详细列出。各实施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均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按职责负责落实,亦不再列出。三年行动期间,因职能分工调整的,相关任务由新的职能部门接续负责。另,本实施方案所指的牵头部门是此项整治的统筹协调部门,非唯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仍由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三是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市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国有企业要通过自建或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的方式,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全流程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的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企业外包管理。六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七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实现安责险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实现上下供应链的安全体系延导,带动整个集团以及关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区应急局牵头)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标准,按照《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完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督促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企业开展精细化工反映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2022年底前,扶持建设一批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广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记分制,试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述安制度。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完善本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信息监管系统,2020年底前,建成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规范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第三方技术审查,推广“执法+专家”模式。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区应急局牵头)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二是集中开展五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制定并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年度行业测评,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以乡镇为单位,对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乡镇惠民项目等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四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五是对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农家乐(民宿)、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城乡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企业及第三方监控平台等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2022年底前,建成城运系统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子系统(IDPS),实现“路网精准计算、人车全面测量”。二是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2021年底前,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比例达50%;800公里以下班线的营运大客车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比例达50%。2022年底前,全部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营运大客车全部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三是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四是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五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确保装置安装率、在线率、入网率全部达到100%。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推进城乡骨干道路埋设称重装置并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行为开展非现场执法。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2020年底前,在本区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称重检测设备。合理规划一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临时处置停放点。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运输实名登记、电子路单和动态监控等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强服务农村的公交车安全管理。六是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对重点桥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频繁、交通流量较大的桥梁与隧道实施严格安全管控。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强化对快递外卖、网络预约出租车、砂石料运输车和水泥搅拌车行业交通安全管理。2020年底前,推动本区快递外卖行业所用电动自行车100%安装应用“RFID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建立客货运行业高风险驾驶人清单机制、重点客货运企业驾驶人“毒驾”尿检定期筛查工作机制、“红黑榜”通报机制。2021年底前,建立本区外卖行业管理制度,推动外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管理责任。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老年代步车、改装三轮车。七是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深入开展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公路和城区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2020年底前,发布上海市崇明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提质增效指导性意见,实现高速公路每公里建设一个高清监控设备,建立标志、标线反光性能定期检测及更换机制,高速公路护栏全部新增反光膜和轮廓标识等设施。2021年底前,实现高速公路每500米建设一个高清监控设备。2022年底前,完成本区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全区高速公路能见度、积雪、积冰、积水等气象监测设施的有效覆盖。集中整治本区缺失防护设施的临水临河道路、未设置防撞设施的高等级公路出口匝道、缺少反光标志的路面立柱、道路中央隔离栏以及机非车道隔离栏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地点和路段。2020年底前,在货运车流量较大、易发生右转弯“包饺子”事故且符合条件的路口100%增设物理隔离设施,临水临河道路防护设施安装完好率达到100%,在无信号灯路口的支路100%安装减速带,高等级公路出口匝道防撞设施安装完好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路面立柱和机非隔离栏反光标志安装完好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对具备建设条件的贯穿居民聚集区的高等级道路,建设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安全管理,2020年底前,建立农村地区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积极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2021年底前,持续深化“千灯万带”工程,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2022年底前,在具体设置条件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100%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区交通委、区公安局牵头)
(六)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深化交通运输重大安全风险预防控制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典型事故教育学习和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邮政寄递,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推动寄递企业均依法依规建立安全管理机。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上,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加强码头、通道、候船区、售票区等现场秩序管理。开展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治理,加强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和营运资质的动态跟踪管理,规范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加强对内河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相关涉危作业的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开展危险货物港口运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管理、作业管理和申报管理,重点整治危险品库场、罐区、管线及其他仓储设施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四是深化邮政快递涉恐涉暴、砂石运输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五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2022年底前,对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储存设施及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全面停止使用。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加强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性审查。六是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成本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2021年底前,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区交通委、崇明海事局、邮政崇明分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别牵头)
(七)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二是积极开展渔船无线电设备配备使用及对应渔船九位码和电台识别码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实现“一船一码一设备”监管目标。三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宣教,对船东船长培训和渔船安全员(专管员)进行培训。持续开展走进渔村、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巡回宣传活动、“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和渔业安全宣传月活动,营造社会广泛关注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目标。(区农业农村委牵头)
(八)城乡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各乡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乡安全韧性作为城乡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乡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将安全管理作为城乡“一网统管”建设的基本要素,推动城乡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三是根据城乡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乡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乡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六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区建设管理委牵头)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发挥园区协会安全生产管理功能,全面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园区内企业布局,完善园区公共安全设施。三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督促园区和园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深化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五是夯实园区安全基础,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区应急局牵头)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利用上海市危险废物“一个库”、电子转移联单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废物流量流向的动态监管。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健全辖区危险废物处置及运输体系,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理处置设施以及涉及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纳入到重点环保设施清单。(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一)危爆物品等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危爆物品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双人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二是全面录入危爆物品相关企业基础信息,实时登记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和爆破作业项目现场等全环节要素信息,及时录入检查信息、核查系统预警推送线索。三是依托本区智慧公安建设应用的系统模型,加强涉爆涉危线索研判分析,强化对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排查打击力度。四是完善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点线路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区公安分局牵头)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牵头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程序报批印发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各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各单位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在任务书中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样板工程”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区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适应城乡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cmqawb@163.com; 电话(传真):59610603。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专题和专项方案,于6月20日前报有关牵头部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cmqawb@163.com; 电话(传真):59610603。
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向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报告,并经审定后上报市安委会。2022年11月,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通过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区安全生产和城乡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的矛盾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工作专班和工作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办公,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本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精准施策,主动创新制度。认真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分析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做到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结合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发展特点,进一步用好本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优势,用好城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优势,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信息优势,用好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资源整合优势,优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财政支撑、人力支撑。积极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三年行动,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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