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针对住宅火灾事故多发的现状和住宅区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应切实地加强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因要制宜地落实工作措施。
(一)加强住宅区的消防规划设计。新建住宅区要将消防车、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纳入小区同步建设,特别是农村地区,应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农村能源改造工程、水电建设、电网改造等“六小工程建设”以及中心村建设,加强住宅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住房的耐火等级;对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建筑以及可燃建筑材料为主体的住房应有计划地实施改造,打消防车通道,设置消防水源,引导村民不要将柴草堆放在住房附近,留下防火分区,以免火烧连营。
(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等单位负责人为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等。
(三)加强消防宣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居民住宅分布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农村地区住宅不集中,远离消防站,交通不便,消防取水难度大。因此提高居民消防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尤为重要,必须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宣传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要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可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住宅火灾案例和自防自救常识。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物业管理人员、村民委员会人员消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管理和防灭火知识,再通过他们向居民宣传家庭防火知识,如室内装修最好不用或少用可燃建材;不要将物品放在走道口,门窗安装铁护栏要留有室内开启的孔口,不致影响逃生;室内电线尽量不穿过可燃物件,且应穿管保护,家具布置尽量避开插座等,临时电线不要在地面上乱接乱拉,灯泡不应靠近可燃物;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意放置可燃物,不在床上吸烟,不乱丢烟头,使用电烫斗、电铬铁、电吹风等发热电器后要及时断电,并放置不燃的支架上,离开家门时要关闭电源、燃气阀门等,不在家中放置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危险品;要关注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儿童不要玩火、打火机等,火种应放在儿童取不到的地方,冬天使用电热毯在睡前要切断电源。有条件的住户要准备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灯等设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季节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大检查,鼓励村民委员会、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单位成立“义务消防队”、“防火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重点检查车辆乱停放堵塞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居民乱建临时之棚、乱放置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居民遵守防火公约情况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当前,国家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消防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消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研究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对于减少住宅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