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个体防护用品的保管由宁长真负责,防护用品的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等要进行明确的登记。
2、应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正确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各种个体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洁净、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4、个体防护用品使用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和清洁,并定期校验、维护,一旦失效立即停止使用。
5、建立防护用品配备和发放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内容应包括:
(1)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校验记录等;
(2)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及日常检查、维护、报废记录等。
6、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7、定期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