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熟悉本立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本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正确无误地发出信号。
2、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4、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提升速度提升运输。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运输爆炸材料的信号。
5、严禁在罐笼等提升容器运行中交接班,须待提升容器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方可交接班。
6、发现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交班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时,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可交接班。
7、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9、每班工作结束后,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