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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7月26日

1、矿井采掘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专业的生产技术工作,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矿井采掘工作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参与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4、组织制定和审定矿井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和参与安全技术论证,经常检查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工程技术方案;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5、负责矿井采煤技术管理工作,组织采煤工作面正规开采,保证采区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不低于规定标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6、负责矿井掘进技术管理工作,组织井巷单项工程设计,组织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技术条件论证,并组织实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抓好采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采掘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检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8、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及预案计划,并组织参与实施演练、总结;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9、组织编制中长期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0、负责组织矿图及生产图的编制与修改更新工作,加强对多种图纸及资料管理,防止泄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1、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采煤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采煤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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