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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重大危险源应急系统协同机制研究

作者:赵林度 方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8日

 1.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高度集中、建筑物高度密集,一旦在城市中发生灾害,其危害性是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给城市居民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将会非常巨大。由于城市重大危险源具有分布范围广,有些还以线状和网络分布在人口密集、公共设施集中的区域,以及危机工作状态复杂等特点,因此,如何使那些危害大、连锁强的重大危险源在城市应急系统的管理和监控之下,如何建立一个经济的、优化的城市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网络,如何进一步建立城市重大危险源应急系统协同机制已经成为城市安全管理领域一项重要的研究内容。

  Bryson和Crosby(1992)认为,城市在灾难发生后能否迅速作出适当的反应体现了一座城市的管理能力,而城市管理能力是由可得资源和资本的多少,以及有效发挥这些资源最大效用的能力决定的[1]。因此,为有效发挥城市应急管理资源的最大效用,国内外学者开展了有关城市应急系统协同(联动)机制方面的研究。城市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旨在集成公安、消防、救护、交通等应急反应部门,基于GIS、GPS等空间信息技术建设城市应急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警区以及不同警种之间的统一指挥和快速反应[2],协同作战[3],应急响应,实现统一指挥、分级联动响应[4]。可见,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是今后城市公共安全工作的必然趋势[5]。

  本文在系统分析城市重大危险源应急系统结构、功能和行为的基础上,面向消防、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危险源企业等城市应急管理主体,构建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城市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网络协同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奠定基础,为创建城市应急管理系统和最佳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创造条件。

  2.城市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系统

  2.1城市重大危险源分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的高度集中容易形成危险和造成重大灾害,火灾、爆炸、中毒等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仅煤矿行业2003年矿难死亡6434人,2004年死亡6027人,2005年死亡5986人,而2006年死亡人数也在5770人左右。我国每年仅工业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近50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3%。而这些损失几乎都发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特殊地位、人口集中、经济文化都比较发达的城市,灾害的连锁效应十分明显[6]。如何预防和控制城市重大危险源灾害,已经成为任何一座城市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对“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由于重大危险源中存在着大量的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且存在着分布范围广,危险源工作状态复杂等特点,如果城市缺乏有效运作的应急管理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则不能有效控制,将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严重的环境损害,甚至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重大危险源分类是重大危险源申报、普查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客观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本质特征,从可操作性出发,以重大危险源所处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则,依据各大类重大危险源各自的特性进行有层次的展开。按上述原则重大危险源分为7大类[7],(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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