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脚手架上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厂造、修船、分段施工脚手架搭设工作。
3 搭设材料
3.1.1 钢管 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4.5mm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3.1.2 扣件 应与钢管配套,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1.3 木脚手板 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20mm的松木板制成。凡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大横透节和容易折断的不得使用。
3.1.4 钢脚手板 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凡是裂纹、破损、扭曲的不得使用。
3.1.5 挂跳用麻绳 应用直径14-16mm的棕麻绳,凡腐朽、霉烂、多处绳结的不准使用。
4.搭设规定
4.1 搭设脚手架要有足够的强度,应有较好的稳定性,必须保证安全。要有保证人员好上下脚手架的设施及脚手架上要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人员在脚手架上好施工。
4.2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
4.2.1 双排脚手架立杆间距为2.5m,因条件限制,最大间距不得超过3m。超过20m高的脚手架,每间隔一根立杆需用双根钢管做立杆,底部立杆应用长短不同的钢管架设,以避免接头在同一水平线上。
4.2.2 大横杆底层高为2m,以上每层高为1.8米,舱内每步高度根据实际情况搭设,但每层高不得超过2米。大横杆三层之内应设临时斜撑,三层以上应设固定斜撑,如不好设置须设拉撑,拉撑为每三层,立撑为三根间距设置一个。船体外壳四周已连接的脚手架可以不设斜撑和拉撑。
4.2.3 横杆伸出大横杆的距离不得大于300mm,若超出时应加斜撑方可搁置脚手板。
4.2.4 舱内如只有二层高的脚手架也须设斜撑或拉撑,确保脚手架不晃动。
4.2.5 靠近船舷里排的立杆,离船外壳距离为200-250mm。
4.2.6 脚手架的宽度底层不应小于400mm,三层以上不应小于600mm。脚手板搭接长度应为200-300mm,下面一块跳板,应挑出小横杆150—200mm,且应用12号铁丝扎牢,脚手板与脚手板拼铺应尽量拼紧,其间隙不得超过50mm。任何木跳板至少两块拼铺。
4.2.7 脚手板铺设,有卡槽的钢质脚手板卡槽应卡在小横杆上,无卡槽的钢质脚手板和木质脚手板铺设后应用12号铁丝与小横杆扎牢,严禁出现嫩搁及探头板现象,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且要用钉子钉牢。
4.2.8 脚手架超过15米高的,底部应装扫地杆。
4.2.9 单船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并报安全处归档。
4.2.10 脚手架每层应在500、1050mm高处设两道栏杆。所有靠泊码头船舶的登船梯、跳板、过档跳均必须铺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坠落。
4.2.11平面脚手架每隔9米左右搭设剪刀撑,钢管角度与地面成45º-60º夹角。
4.2.12 脚手架要有操作人员好上下的梯子,船外壳脚手架每侧必需装2~4个斜梯,斜梯水平角度为70°—75°,斜梯的防护栏杆为双道,上道为1050mm,下道为500mm。斜梯的下方应挂好安全网,大舱内每边应装设斜梯或直梯,直梯每层必须有可供临时休息的平台,平台四周应装有双道栏杆,严禁使用单根立柱做的爬梯。
4.2.13 脚手架与登船梯连接时,登船梯每层要和每层跳板贯通,搭接处必须用铁跳板,且坡度不得大于1:10。
4.3 挂跳
4.3.1 挂跳的挂钩、链条、角铁等受力部件要有足够的强度,确保挂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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