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跳与跳之间应水平相接,并用铁丝扎牢。
4.3.3 挂跳下部应与地面物拉紧,确保挂跳不晃动。
4.3.4 挂跳要设置人员好上下的直梯。
4.3.5 悬挂脚手架上,不允许两人以上同时在悬挂脚手架上作业。
4.3.6 采用钢质挂片搭设的挂跳,带钩状的跳板钩头必须落入钢质挂片的小横档上,并用铁丝固定。
4.3.7 挂跳跳板宽度:低于5米高的宽度不得小于400mm,超过5米高的及临水跳板宽度不得小于600mm。
4..3.8 舱内木跳不可用船上设备做支撑,也不可用梯子横档做支撑。
5.脚手架的使用
5.1 钢管脚手架载荷为270kg/m2,挂跳为200kg/m2,钢管脚手架每块跳板只允许2人同时作业,挂跳只允许2人在跳上作业。
5.2 脚手架跳板上堆放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80kg。
5.3 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搭设脚手架及随意挪用脚手架,更不许随意拆动脚手架或切割脚手架。
5.4 绳跳的麻绳如有损伤应立即通知架子工更换。
5.5 在跳板上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除跳板上的杂物。
5.6 操作人员发现脚手架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应停止工作并通知架子工整改。
6.检查与验收
6.1 脚手架搭设部门应有专人对脚手架进行日常检查。
6.2 脚手架的验收由搭设单位进行质量自检,在《脚手架作业施工安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施工单位生产主管对搭设范围及要求进行验收,安全处主管安全员对脚手架搭设进行安全确认。
6.3 船外壳脚手架每段搭设完毕,由搭设单位、使用单位和安全处主管安全员验收合格后,在示意牌上写明搭设队名、时间、验收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并在梯口等醒目处挂“脚手架验收合格”示意牌。
6.4 当天搭设的船外壳货舱及楼子的脚手架,当天由检验人员验收。
6.5 脚手架搭设投入使用后搭设单位应每隔一周对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示意牌上更改验收日期。
6.6 厂安全处对船外壳脚手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各单船项目经理部对舱内脚手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
7.拆除脚手架
7.1 工程结束后,不需再用脚手架时,必须由项目部通知搭设脚手架的负责人书面通知脚手架搭设单位,由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其他施工人员不得自行拆除脚手架。
7.2 船外壳脚手架拆除应有拆除方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其他脚手架的拆除,单位负责人应口头向操作人员技术交底,并讲清拆除程序。
7.3 拆除脚手架现场须设置警戒线和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拆除作业区。
7.4 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特别是脚手架的拉撑物是否可靠,扣件连接是否松动,如整体脚手架晃动较大,在脚手架上操作有不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进行拆除工作。
7.5 正式拆除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清理地面障碍物,对附近管线采取保护措施。拆架时,严禁将脚手架跳板和钢管、扣件砸在现场的各类气包及电源闸刀柜等设施上。
7.6 架子工不允许单人进行拆卸作业,严禁单人拆除如脚手板、长杆件等较重较大的物件。
7.7 作业结束后,拆下的钢管、扣件等材料不准随处乱扔,施工人员应及时运走,堆码到规定的地点,不得影响通道和环境。
7.8 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和割除脚手架、栏杆,确因生产需要拆卸和割除脚手架、栏杆的,应报项目部和安全处,经同意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能拆卸和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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