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I.t≤30mA.S)。
8.6 照明8.6.1 施工照明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220V。
2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
3 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24V。
4 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应大于12V。
5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8.6.2 施工用电照明变压器必须为隔离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8.6.3 施工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8.6.4 施工照明使用220V碘钨灯应固定安装,其高度不应低于3m,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0mm ,并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不得将220V碘钨灯做移动照明。
8.6.5 施工用电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应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8.6.6 需要夜间或暗处施工的场所,必须配置应急照明电源。
8.6.7夜间可能影响行人、车辆、飞机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必须设置红色警戒照明。
9 施工机具
9.1 中小型机械
9.1.1中小型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施工机具运到施工现场,2 必须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挂合格证后,3 方可使用。
4 所有用电设备5 的金属外壳、基座除必须与PE线连接外,6 且必须在设备7 负荷线的首端处装设漏电保护器。对产生振动的设备8 其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9 得少于两处。
10 每台用电设备11 必须设置独立专用的开关箱,12 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并按设备13 的计算负荷设置相匹配的控制电器。
14 各种设备15 应按规定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16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7 作业人员应按机械保养规定做好各级保养工作。机械运转中不18 得进行维护保养。
9.1.2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将其金属外壳与PE线连接,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用品。
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3 并不4 得有接头。手持式砂轮等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安装防护罩。
9.1.3移动式电动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动式电动机械的扶手应有绝缘防护,2 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3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4 使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5 必须先切6 断电源,7 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9.1.4 固定式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安装应稳定牢固,露天应有防雨棚。开关箱与机械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其电源线路应穿管固定。操作及分、合闸时应能看到机械各部位工作情况。
2 混凝土搅拌机作业中严禁将工具探入筒内扒料;维修、清洗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清理料坑时,必须用保险链将料斗锁牢。
8 混凝土泵车作业前,9 应支牢支腿,10 周围无障碍物,11 上面无架空线路;混凝土浇注人员不12 得在布料杆正下方作业;当布料杆呈全伸状态时,13 不14 得移动车身,15 施工超高层建筑时,16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7 钢筋冷拉机场地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警告标18 志,19 卷扬机位置应使操作人员看清全部冷拉现场,20 并应能避免断筋伤及操作人员。
21 木工平刨、电锯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22 严禁随意拆除。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培训的指23 定人员。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动机的多功能机械。
9.1.5机动翻斗车司机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行车时必须将料斗锁牢,严禁料斗内载人。在坑边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档块,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司机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挡、拉紧手制动器。
9.2 焊接设备
9.2.1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焊机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2 使用断路器控制,3 一次侧应装设漏电保护器,4 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
5 电焊机二次侧进行接地(接零)时,6 应将二次线圈与工件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7 不8 得将二次线圈与焊钳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
9 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10 应超过5m,11 且不12 应拖地,13 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14 接线柱上部应有防护罩。
15 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16 且无接头,17 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18 焊钳必须采用合格产品,19 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20 与电缆连接牢靠。严禁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21 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22 并按规定穿工作服23 、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
24 焊接场所应通风良好,25 不26 得有易燃、易爆物,27 否则应予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28 焊修其它机电设备29 时必须首先分断该机电设备30 的电源,31 并暂时拆除该机电设备32 的PE线后,33 方可进行焊修。
9 下列作业情况应先分断电源:
1)改变焊机接头;
2)更换焊件、改接二次回路;
3)焊机转移作业地点;
4)焊机检修;
5)暂停工作或下班时。
9.2.2 气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氧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有防护圈和安全帽,瓶阀不得粘有油脂。场内搬运应采用专门抬架或小推车,不得采用肩扛、高处滑下、地面滚动等方法搬运。
2)严禁氧气瓶和其它可燃气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车运输和在一起存放。
3)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m,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
4)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当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发生冻结时可用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 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
2)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
3)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ºC,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发生冻结时,应采用温水解冻。
3 胶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气割应使用专用胶管,不得通入其它气体和液体,两根胶管不得混用(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黑色)。
2)胶管两端应卡紧,不得有漏气,出现折裂应及时更换,胶管应避免接触油脂。
3)操作中发生胶管燃烧时,应首先确定哪根胶管,然后折叠、断气通路、关闭阀门。
4 气焊设备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装有减压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松动、漏气、油污等。工作结束时应先关闭瓶阀,放掉余气,表针回零位,卸表妥善保管。
2)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当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时,必须经常检查水位,每天更换清水,检查泄压装置保持灵活完好;当使用干式回火防止器时,应经常检查灭火管具并应防止堵塞气孔。当遇回火爆破后,应检查装置,属于开启式应进行复位;属于泄压模式应更换膜片。
9.2.3 气焊设备在容器、管道的焊补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可以拆卸的,应进行拆卸,移到安全区域作业;
2 设备管道停工后,应用盲板截断与其相连接的其它出入管道;
3 动火前,容器、管道必须彻底置换清洗;
4 采用置换清洗时,应不断地从设备管道内外的不同地点采取空气样品检验,对置换后的结果,必须以化学分析报告为准;
5 动火焊补时,6 应打开设备7 管道所有人孔、清扫孔等孔盖;
8 进入设备9 管道内采用气焊作业时,10 点燃和熄灭焊枪均应在设备11 外部进行。
10 垂直运输机械
10.1一般规定
10.1.1各类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及拆卸,应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10.1.2 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交付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检验并对各安全装置的可靠度及灵敏度进行测试,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试验资料应纳入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0.1.3 起重机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10.1.4 除按规定允许载人的施工升降机外,其它起重机严禁在提升和降落过程中载人。
10.1.5 起重机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10.1.6 每班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各机构进行空载运转,发现不正常时,应予排除。
10.1.7 起重机司机开机前,必须鸣铃示警。
10.1.8 必须按照垂直运输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10.1.9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严禁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作业。当需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挂警示牌。
10.1.10作业中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箱。
10.1.11维修更换零部件应与原垂直运输机械零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外购件应有材质、性能说明;材料代用不得降低原设计规定的要求;维修后,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试验合格;机械维修资料应纳入该机设备档案。
10.2塔式起重机
10.2.1 塔式起重机必须是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使用塔式起重机除需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外,还应按规定进行正常使用时的常规检验。
10.2.2 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路基及轨道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