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开工前质量控制
1、掌握施工依据及标准
1.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部门或业主提出变更。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文件。
1.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及业主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弄懂弄通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1.3根据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和交底书,经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交施工队组织实施,双方要进行签字交接。
2、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2.1所有工程用外购材料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且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禁止采购劣质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按国家规定数量进行抽样复检,经复检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用于工程。
2.2选用地材时,要首先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待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得采用。
3、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必须定期校对,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4、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满足保证工程质量的必备条件。对一些重点工序质量要制定预防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5、准备好各种质量记录表格。
6、建立质检机构,配齐专职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完善各种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工艺标准施工,按规程操作,按验收标准评价验收。推行样板引路质量控制方法,尤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先进行试验,以确定施工参数及处理效果,待确认满意后,方可全面施工。
2、随工程施工进展,及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和工程日志,做到填写内容准确、完善,签字手续齐全,对工程质量有可追溯性,禁止写“回忆录”。
3、严格工序质量检查
3.1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持证专职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均实行“三检”制(自检、专检、他检),保证每道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严禁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中。
3.3项目部和作业队两级质量管理部门要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监督检查应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4、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序质量,消除质量通病。
5、每项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内在质量的前提下,要把规范细部做法,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外观质量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
6、按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6.1每检验批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验收标准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自查。作业队技术人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认。
6.2分项、分部、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中的规定程序进行。
6.3工程施工质量内部验收或评价由同级专职质检员(必须由持有集团及以上部门颁发《质量检查证》的人员担任)组织实施。业主或监理的验收权力按验收规范中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其它人员一律无权组织施工质量验收或质量评价。
7、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处理。
8、各级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对关键工序或部位要进行重点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控或进行旁站监督。
(十二)竣工后验交前质量控制
1、工程完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设计文件、验标进行一次内部全面质量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制定纠正措施,落实到人,限期纠正,质量达标。
2、对质量记录要补充完善,保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每项单位工程完工后,要从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主要功能抽查及观感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记录和签认。
(十三)认真实行质量文件记录
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要作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以作业队为主,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分类、归纳、存档。项目部做好相应职责内的质量记录。
1、施工中,工点施工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工地值班员、测量和实验人员、质量检查员、工班长等,均应按规定做好质量原始记录,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的责任。
2、质量管理记录资料。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有关国家、行业、企业等施工技术标准;各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设计文件审查核对记录;地质勘察资料;交接桩、施工复测记录;混凝土搅拌站(级配填料拌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以及程序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记录等。
3、工程材料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进场工程 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4、施工过程质量记录资料。施工或安装可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技术交底书;检测及试验报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5、各项记录要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进展同步。
(十四)建立开、竣工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1.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签订承包合同;
1.2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1.3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中线、水准、定位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1.4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
1.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能掌握运用;
1.6各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2、竣工检查内容及要求。
2.1核对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各种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情况;
2.3复查质量验收记录,如发现缺项、漏项或其他质量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十五)坚持技术交底制度
作业队必须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作业队技术主管应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技术主管对班组长的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交底,各种交底必须得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办法。
(十六)认真做好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作业队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作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要采取“护、包、盖、封”等有效措施加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防止已完工程受到损伤,影响工程质量。
(十七)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项目部要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凡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都要纳入创优规划,实现确保部优和省优、力争国优的创优目标。
2、实行质量示范引路制。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面大量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项目部牵头,作业队具体负责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创优示范活动,力争参加评选的工程项目获得优质示范工程率达到85﹪以上。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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