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带班范围
带班作业范围:隧道工程风险评价为风险等级极高和高的段落及前后顺接段落,超前地质预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段落;桥梁、路基工程参照隧道等级执行,重点控制跨高速公路、省国道交叉跨越、跨既有铁路地段,高墩桥、深水桥和特殊结构桥区域等;其它Ⅲ、Ⅳ级风险工点。
第四章、风险工点带班的主要内容
一、掌握本班次主要施工内容,施工生产进度要求,设计要
求、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班组作业里程范围、本班次重点卡控环节,班组执行安
全生产制度措施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制止“三违”现象,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的整改,
检查机电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四、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等,并将上一班存在问题整
改落实情况及本班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五、 带班领导及时向高风险工点包保领导汇报施工情况,及时与工点负责人沟通,接受包保领导指导安排,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和环水保目标的实现。
六、带班领导要督促被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整改责任人对问题整改落实,实行问题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带班领导干部,带班期间比照上岗职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为现场职工做出表率。
八、带班作业领导干部,要深入了解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坚持“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充分利用作业间休时间与一线职工谈心交流,深入掌握一线职工真实想法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现场实际问题;要深入思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管理、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九、现场带班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现场带班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赋予现场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各工区按本文要求的相关条件,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学习铁建设〔2010〕162、〔2010〕171号等文件精神,对西成客专公司公布的风险工点,按照岗位条件及风险工点等级类别,确定包保和带班人员,并以单位文件上报建设指挥部初审;经建设指挥部审查合格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包保和带班人员。各单位需在风险工点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 带班人员做好带班记录(见附表2),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工作面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工作面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五章、罚则
1、严格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2、对项目部每月对各单位干部带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进行带班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项目部带班领导2000元,工区带班领导1000元,作业队带班领导500元)。
3、对未按带班管理办法执行,导致现场发生较大安全、质量问题的,给予该单位月度安全质量综合考评扣5分处罚。
4、对未按带班管理办法执行,导致现场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确保当月安全、质量考评资格。
第六章、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铁道部及西成客专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项目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