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技术原则上适用于各种气瓶,但也有些特殊要求。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为;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装液化石油的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1次,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气瓶检验前要排放瓶内剩余的气体,拆卸瓶帽、防振圈、瓶阀,清理和洗刷瓶内外表面,进行原始标记登记。
气瓶的定期的检验项目有外观检查、音响检查、瓶口螺纹检查、内部检查、质量和容积的测定,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气瓶的使用管理
1、 气瓶的运输
运输气瓶的要求有一下几点;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佩戴好瓶帽,防振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6)夏季运输应用遮阳设施,避免暴晒。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是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得长途运输。
2、气瓶的储存
储存气瓶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经长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分解反应或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避开放射源。
(4)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装有毒性气体的气瓶和装有其他气体的气瓶,如果气体相互接触后能够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时,气瓶应当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要放置整齐,戴好瓶帽。
3、气瓶的使用
使用气瓶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颜色标记和铅印。
(2) 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
离明火10m以外。
(3)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4) 夏季应防止暴晒。
(5) 严禁敲击、碰撞。
(6) 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7) 严禁用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8)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9)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有防止倒灌的装置。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液化石油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
瓶内剩余残液。
4、气瓶改装的要求
气瓶改装是指在用气瓶、尚未投入使用的气瓶或定期检验剔出降压使用的气瓶,因需要由原盛装气体改为盛装另一种气体。气瓶改装工作由气瓶定期检验单位负责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的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2) 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3) 按照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照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4) 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5、气瓶事故的处理
气瓶发生事故时,首先应考虑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损失。
当气瓶受到外界火焰威胁时,若火焰尚未波及气瓶,应全力扑灭;若火焰已波及气瓶,应将气瓶转移到安全地方或喷射大量水进行冷却;若火焰发自瓶阀,应迅速关闭瓶阀切断气源。
当气瓶发生泄漏事故时,应根据气瓶的泄漏部位、泄漏量、泄漏气体性质及影响情况,就地阻止。如不能阻止,可根据气瓶盛装气体的性质,将泄漏的气瓶浸入到冷水池中或石灰池中使之吸收;若有大量的毒性气体,周围人员需迅速疏散,并穿戴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如果是可燃气体,应迅速处置,做好各项灭火工作,喷水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