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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预防方法—中毒事故的预防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31日

  4.预防中毒的措施

  从工业中毒的全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只有切断毒物与人之间接触这一环节,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预防中毒的目的。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防毒措施

  ①工艺选择  当一个企业决定要生产某种产品时,一般都要进行文献资料检索,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研,然后经过分析对比确定采用何种工艺路线,最后再根据客观条件进行可行性论证,在选择工艺路线时,应优先选用安全的无毒工艺路线;尽量避免选用以有毒物质作原料、作催化剂,或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有毒的中间体、废气、废水的工艺路线。如果确有困难则尽可能选用低毒或在数量上加以限制。使中毒的可能性从工艺路线选择中就被摈弃或得到限制。

  工艺设备的选择要从预防中毒的角度进行。当工艺路线确定之后,首先要全面分析工艺路线中有哪些过程存在工业毒物,其危害程度,存在的形式和数量,并对发生中毒事故的各种可能性作出充分的估计。当对这些部位选择工艺设备时,尽可能选用密闭性好、易于隔离、易于通风的装置。在落实工艺设备选择的同时要落实防毒所需的设备。

  凡是有毒作业,在工艺条件选择时也要从防毒的角度进行考虑。如尽量选择较低压力、温度,以降低工业毒物的挥发量以及减少泄漏的可能性。当工艺要求粉碎固态原料时,尽量选用湿法作业。采用有温度要求的塔、釜、槽、罐等,应尽量考虑负压操作,以防毒物外溢。当不可避免使用有毒原料催化剂、助剂或产生有毒中间产物的工艺时,要在工艺条件中给以适当的限制,这对预防中毒是很有效的。

  ②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中要落实防毒措施,首先是厂址或生产车间的选择要考虑防毒的需要。凡在生产中使用或将产生工业毒物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应选用地质条件、气象条件良好的位置,并且注意避开水源、河流、人口稠密区域的影响。一般选用河流的下游,远离水源地、居民区、车站、码头、重要桥梁及工厂生活区。凡有废气排放或粉尘危害作业的企业,均应将厂址设在下风向侧。

  工艺设备和各种机器的分布要紧凑合理。但应便于空气流通,便于检查和维护。对于存在不同工业毒物的设备或机器,应按毒性的大小予以分隔开来,工业毒物的储罐或易渗漏的运送机器,应尽量安排在室外下风向侧。有毒设备与无毒设备之间应用墙隔开。

  生产作业流程设计与安排是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投产后劳动者安全与否,所以设计人员在具体进行生产作业流程设计之前,要掌握各工艺设备内物料理化性质、反应机理、工艺条件等资料,进而对整个工艺装置的有危害因素,以及各种生产机器在反应过程、运输过程、维修过程可能出现的危害因素作出充分估计,然后在此基础上采用防毒设施或技术措施加以控制。

  设计生产作业线时应尽量采用管道,管线尽可能短接。输送有毒物质的管线尽可能避免转弯,避免与道路交叉。一般工业毒物的管线均采用地上架设或管架敷设,并与其他管线保持适当距离,以免互相影响。有毒物质的管线应尽可能减少使用法兰连接及安装阀门,因为法兰与阀门是管线造成渗漏的主要部位,对于存在泄漏可能的部位均应设置报警装置,以及时发现渗漏部位,预防中毒。

  ③组织管理  一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实施,一般均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建设单位向上级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阐述建设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当被上级批准之后,再按规定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编写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被批准后,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被审查和批准的基础上,编制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最后是竣工验收,验收之后可以将项目交付使用,投人生产。

  为了保证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在投产后能够符合职业安全与健康的要求,保证劳动者的安康,凡进行存在工业毒物的生产性建设工程单位,均应在实施该工程时主动争取相应的劳动安全健康监察。具体地说,应该做到如下。

  a.在项目建议书获得上级部门批准之后,进行可行性论证之前,将可行性论证书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文件及资料提交相应的管理部门,请有关管理部门派人参加有关会议,由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载人可行性论证文件。

  b.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组织会审之前,对该建设工程中有毒作业作出职业安全健康的评价报告书,并将报告书连同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括《职业安全卫生专篇》与《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并通知主管部门派人参加有关的会议。

  c.生产性建议项目验收前20天,应将生产中存在工业毒物设备的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出专题报告,或称为《效果评价报告》,连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报送主管部门审批。未经主管部门审查或同意,不得投产使用。

  (2)企业的防毒措施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凡是存在有毒作业的车间和工厂,首先应该进行有毒作业的评价工作,确定该作业的严重级别,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可行的防毒技术措施或设施,逐步改善作业环境的质量,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①有毒作业分级  目前我国已有丁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该标准在卫生学调查的基础上将常见的工业毒物制定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多年来许多工业企业经过努力,将空气中工业毒物的浓度降到该标准浓度以下。但是,目前仍有大量有毒作业超过该标准所规定的最高允许的浓度值。有的超标不大,有的超标很大,对于超过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如何定量地给以评价,该标准尚有困难。往往一个企业中同时存在几种有毒作业,利用有限的财力、物力决定先治理哪一个,后治理哪一个,该标准也不能给以明确的答复。因为该标准只是给出了治理的最终目标。所以,对于我国当前众多有毒作业来说,急需一个新的标准,来定量地判定有毒作业环境的恶劣程度,供企业决策者制定治理方案。

  国家标准《有毒作业分级》,GB 12331—90,能较好地解答以上问题。该标准综合了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等三项指标,进行有毒作业分级的评定。因而根据该标准分级得到的结果,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作业本身对劳动者的危害程度。所以由该标准确定的级别,既可以作为该作业恶劣程度的评价,也可作为对该作业进行治理的依据。《有毒作业分级》共分五级,即:0级为安全作业,  I级为轻度危害作业,Ⅱ级为中度危害作业,Ⅲ级为高度危害作业,Ⅳ级为极度危害作业。

  ②改革与治理  对有毒作业采取工艺改革是比较彻底的办法,近年来已有不少成功的先例。如以无毒、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就是其中之一。在涂料行业以铁红代替铅丹,推广了电泳涂料工艺;采用新工艺路线,避免使用有毒催化剂,使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或减少产生有毒物质,也是治理措施。如化工行业生产聚氯乙烯,以氧氯化法代替了原来使用氯化汞为催化剂的工艺,以乙烯直接氧化法代替了原来以硫酸汞为催化剂的乙炔水合法制造乙醛,从而主动地消除了汞害。改变工艺条件也是改善作业环境质量的途径之一,如以负压操作代替正压操作、以湿法操作代替干式操作、以连续操作代替间歇操作。

  ③个人防护与组织管理  凡是进行有毒作业的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知识、防毒知识的教育与训练。并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范。按规章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面具、护面油膏、手套、工作服等。不准在有毒作业环境中存放食物、餐具或其他清洁用品;不准在有毒作业环境进餐、吸烟,并防止带病工作;生产操作岗位应设在上风向,离门、窗安全通道较近的一侧;操作者尽可能缩短在有毒环境中的逗留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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