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呈报和批复时限。特大事故发生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巾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原则上应在90日内向国务院及劳动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个得超过120日。劳动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在30日内批复结案并报同务院备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由劳动部组织调查的特大事故,亦应按上述时限办理。
另外,劳动部对此也有专门的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劳动部对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应负责组织落实。
讨论题:
1.按事故类别分类应分为哪几类?
2.国务院75号令规定事故调查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2.事故调查程序应包括哪些内容?
4.特别重大事故现场调查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5.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