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岚综实管办〔2013〕83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广大师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园长、副园长为主要负责人,各年段长及各班级老师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林林
副组长:林红、丁真闻
成 员: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所在主体建筑。
(二)排查重点
1、建筑施工、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各部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学校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8、用电线路是否老化,绝缘胶皮是否破裂脱落。电源插座、电器等是否存在短路,运转不正常等问题。
9、是否建立并落实严格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电闸的开关,是否做到人走灯(机)关。
四、整治措施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一律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师生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必须立即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立即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