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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8日

  5 照明安装及使用要求

  5.1高压照明线路必须根据规定要求设置警示标识,低压照明线路应根据各企业规定要求选用合适的电源线,高压、低压照明线路必须架空。

  5.2220V照明线路或灯具不得与人员在同一洞口进出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防止因设备损坏导致意外发生。

  5.3照明在装接和使用过程中要避免灯具被撞击、灼烫、烘烤,以及与其他管线发生缠绕或同在一个孔洞之中。

  5.4220V照明设备安装区域附近或上方进行热工作业时应做好防护,防止火星飞溅损坏灯具。灯具下方不得有塑料纸、木板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灯具的温度引燃易燃易爆物品。

  5.5220V照明设备安装的位置必须与施工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与施工人员身体发生触碰。

  5.6220V照明电源上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或隔离变压器。

  5.7如遇施工环境发生变化,如舱内喷砂、涂装、油漆开始,需要将非防爆照明拆除时,使用部门要及时通知三供或其他相关人员拆收。

  5.8照明安装到位后,使用部门要派专人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没有破皮漏电或灯泡损坏。如220V照明灯具发生损坏,使用部门要及时通知三供进行维修,不可私自修理。

  5.9三供装接固定好的灯具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挪动,如因施工需求改接移动应通知三供进行。

  5.10舱室在进行油漆、清油、化学清洗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可擅自移动防爆照明灯具(防爆手电筒除外)。

  5.11各舱室梯道处应设置应急照明灯,确保停电时人员安全撤离。

  5.12所有的防爆照明灯具必须生产厂家出具的防爆等级证书。施工部门或施工队使用自备的防爆照明灯具前,必须经公司安监部确认,灯具的防爆等级证书交安监部备案。使用部门要定期对所使用的防爆照明灯具和线路进行检测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6 照明安装申请及验收程序

  6.1舱室36V普通照明线可由施工队自己装接。36V或12V防爆照明施工队必须委派有一定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装接。220V照明必须由服务工区/车间三供人员装接。

  6.2220V照明申请的装接,由使用部门主管及班长以上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临时电线安装申请单,按规定审批。

  6.3申请单交三供各值班点,申请人员带三供值班人员看装接地点。申请单应在每天下午4:30之前交三供各值班点,以便更好地安排工作。

  6.4三供装接的照明灯具必须固定在专门的孔洞内,并交使用人员验收,如发现地点不对应及时更改,符合要求后验收签字确认。

  7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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