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作业前准备
4.1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识别应当由EHS主管分析识别,按照下列(但不限于)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
4.1.1 限制性空间内结构是否复杂、狭窄等,是否存在分隔、斜坡、其他复杂结构,是否导致限制作业,是否存在机械伤害等;
4.1.2 空间内是否存在机械动能设备,是否能够有效锁定或者连锁;
4.1.3 空间内部是否存在酸碱、腐蚀性化学品或者其蒸气;
4.1.4 是否存在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或者其蒸气;
4.1.5 空间与外部的物质连接是否有效隔绝;
4.1.6 作业照明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4.1.7 是否存在高热、高湿,导致作业人员疲劳现象;
4.1.8是否存在缺氧或者富氧现象,是否存在通风不良情况;
4.1.9 是否会存在交叉作业现象;
4.1.10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4.2 验证或者判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
4.2.1 对于已经判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要根据工艺、装置构造、存在的化学品等进行核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强弱;必要时,要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来核验限制性空间内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
4.2.2 所有的限制性空间应当进行气体采样分析,采样分析结果作为核发作业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4.3对各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集中分析,制定出进入限制性空间作业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4明确所有限制性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必要时,要制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看护人员、救援人员的作业细则。
4.5 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可行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安全先进的通讯工具协助。
4.6 限制性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4.6.1限制性空间作业实行公司作业许可证制度。公司EHS部负责作业许可证管理;
4.6.2 作业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作业方案在许可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
4.6.3 公司EHS部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许可证上填写危险有害因素,简明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6.4 作业方案中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涉及到其他部门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根据方案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要求予以落实,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4.6.5 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业许可证提交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的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EHS部管理;
4.7 所有参与限制性空间的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
须明确在作业中的工作职责,掌握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信息沟通方式、应急救援方案、防护用品使用和要求等。
4.8 根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包括应急药品)的有效性、充分性等。
4.9 安全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9.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必须登记,必要时进行编号;
4.9.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