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住址): 邮编 电话:
你 (单位)
违反了《 》第 条第 款 项的规定,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
2.
罚款按下列第 项方式缴纳:
1.当场缴纳。
2.自即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 ,地址:
帐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 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
(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