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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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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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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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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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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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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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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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烧伤、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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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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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土地、损坏植被、污染空气、影响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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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注 意 事 项
1、熬制沥青及调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m,距离易燃物不得小于10m并应备有消防器材。
2、不得在电线的垂直下方熬制沥青,严禁在室内熬制沥青或调制冷底子油。
3、熬制沥青不得超过沥青锅容量的3/4下料应缓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时应熄火,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盖上锅盖,停止鼓风,熄灭炉火,并用干砂,湿麻袋或灭火器扑灭,严禁往燃烧中的沥青浇水。
5、配制冷底子油下料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并严禁烟火。
6、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必须良好,作业时及施工完毕后的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m内严禁明火,室内施工时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7、沾有油漆的棉纱、破布及油纸等易燃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并及时处理。
8、配漆场所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应有消防设施,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漆料和溶剂。
9、使用喷漆机时,沾有油料或浆水的手不得操作电源开关。
10、油漆处开窗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油漆封檐板、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坡度大于25°的地方工作时,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和安全网。
11、熬制沥青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中应定时轮换,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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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补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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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及环境补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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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主要分工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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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作业
人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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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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