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 址:
被申请人:
地 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 ,于 年 月 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
申请人称: ,
被申请人称: ,
经查,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被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说 明
1.文号栏:“( )”内填写机关代字;“【 】”内填写作出本决定书的年份;“第 号”内填写当年作出水行政复议决定的顺序号。
3.“申请人”、“被申请人”栏,填写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4.“地址”填写单位注册的地址或个人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5.“被申请人的”后空格,填写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请求”后空格填写申请人的具体要求,“申请人称”后空格填写申请人的陈述,“被申请人称”后空格填写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查”后空格填写复议机关查明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决定如下”后空格填写复议决定的内容。
6.本决定书应加盖作出水保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