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执决字〔 〕第 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地 址:
因你(单位) (具体理由,包括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时间、文号和确定的义务、期限,以及当事人逾期未履行义务情况、催告情况或当事人在催告期间有转移、隐匿财物情况等内容) 。
现根据 (法律的名称及条、款、项) 的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名称及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上一级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名称及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