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 检查依据 |
1 |
| 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 永久性密闭墙及其编号。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 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 区管理卡片必须永久保存。 |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七十 七条、第二百七十八条;《煤矿 防灭火细则》(矿安〔2021〕156 号)第九十九条。 |
2 | 火区管理 | 要定期测定和分析永久性密闭墙内外的气体成分、空气温 度、瓦斯浓度,密闭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密闭墙墙体,所 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 采掘工程图,生产计划,火区位 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防火 记录簿。现场抽查。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七十 八条;《煤矿防灭火细则》(矿 安〔2021〕156号)一百零二条。 |
3 |
| 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八十 一条;《煤矿防灭火细则》(矿 安〔2021〕156号)第一百零三条 |
4 | 火区位置关系图 | 火区位置关系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基础绘制,标明所有火区 的边界、防火密闭墙位置、历次发火点的位置、漏风路线 及防灭火系统布置。图上注明火区编号、名称、发火时间 | 通风系统图,火区位置关系图。
现场检查。 | 《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安〔
2021〕156号)第一百条。 |
5 | 火区管理卡 | (一) 火区基本情况登记表。火区登记表中所附火区位置 示意图中应当标明火源位置、防火墙类型、位置与编号、 钻孔位置、火区外围风流方向以及均压技术设施等内容, 并绘制必要的剖面图。
(二) 火灾事故报告表。
(三) 火区灌注灭火材料记录表。 | 安全措施。现场核查。 | 《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安〔
2021〕156号)第一百零一条。 |
6 | 火区采掘 | 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周围进行采掘活动。在同一煤层同 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 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 列规定:
(一) 必须留有足够宽(厚)度的隔离火区煤(岩)柱, 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
(二) 掘进巷道时,必须有防止误冒、误透火区的安全措 施。
(三) 煤层倾角在35°及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 掘工作。 | 矿井通风系统图、分煤层通风系 统图。安全措施。现场核查。 | 《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安〔
2021〕156号)第一百零三条。 |
7 | 启封火区 | 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 取样化验记录,检查记录,启封 安全措施,矿山救护队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八十 条;《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安 〔2021〕156号)第一百零六条。 |
8 | 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七十 九条;《煤矿防灭火细则》(矿 安〔2021〕156号)第一百零四条 |
9 | 火区注销、启封报
告 | 火区经连续取样分析符合火区熄灭条件后,由矿长和总工 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火区已经熄灭,提出火区注销或者 启封报告,报上级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无上级企业的由 煤矿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火区注销或者启封报告应当符合 规定。 | 安取样化验记录,检查记录,启 封安全措施,论证报告。现场抽 查。 | 《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安〔
2021〕156号)第一百零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