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 检查依据 |
5 |
| 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当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 | 现场抽查防排水设施。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 一条。 |
6 | 地表防排水设施 | 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或者漫流。 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当采取防渗措 施。 | 现场抽查排水沟及其防渗措施。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 一条。 |
7 |
| 排土场应当保持平整,不得有积水,周围应当修筑可靠的 截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 现场抽查排土场。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 一条。 |
8 |
| 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当在滑坡区周围采取截水措施。 | 检查采场滑坡区截水措施。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 一条。 |
9 | 采场排水设施 | 在采场或排土场范围内,应对自然纵坡较大的冲沟修筑临 时拦水坝。 | 现场抽查临时拦水坝。 |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
(GB50197-2015)9.3.5。 |
10 |
| 用露天采场深部做储水池排水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备
用水泵的能力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50%。 | 安全措施,备用泵的排水能力等
资料。现场抽查。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 二条。 |
11 |
| 地层含水影响采矿工程正常进行时,应当进行疏干,当疏 干不可行,可以采取帷幕注浆截流等措施。疏干、帷幕注 浆截流等工程应当超前于采矿工程。 | 疏干排水方案及水文观测资料。
现场抽查疏干效果。 | 《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 查〔2018〕14号)第一百一十八 条。 |
12 | 地下水疏干 | 在矿床疏干漏斗范围内,地面出现裂缝、塌陷时,应当圈 定范围加以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半)地下疏干泵房应当设通风装置。 | 现场抽查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等
安全措施。 | 《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 查〔2018〕14号)第一百一十八 条。 |
13 |
| 地下水影响较大和已进行疏干排水工程的边坡,应当进行 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的观测,分析地下水对边坡稳定 的影响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并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 | 观测、分析记录,防治水措施。
现场抽查。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 四条。 |
14 |
| 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者采场滑坡时,必 须进行地下水疏干。 | 地下水位观测资料。抽查地下水
疏干措施。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 四条。 |
15 | 防隔水煤(岩)柱
保护 | 露天煤矿采排场周围存在地表河流、水库或者地下水体, 且水体难以疏干,应当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探,确定含 水区域准确边界,进行专门设计,确定防隔水煤(岩)柱 尺寸。并定期对水位水情进行观测,分析防隔水煤(岩) 柱稳定情况。 | 水文地质勘探报告、防隔水煤 (岩)柱设计、水位观测资料。
现场抽查煤(岩)柱防隔水效果 | 《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 查〔2018〕14号)第一百一十八 条。 |
16 | 其它要求 | 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规定及要求。 | 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 有关文件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