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 检查依据 |
1 | 安全培训机构 | 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 训管理人员。 | 安全培训机构设立有关文件,专 兼职教师任命文件。现场抽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第六条。 |
2 | 安全培训制度 | 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 培训管理制度,年度安全培训计 划。现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规 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 号)第六条。 |
3 | 安全培训投入 | 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 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 安全培训费用使用明细台账、凭 证,有关财务报表,计划和统计 报表。现场抽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第六条。 |
4 |
|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 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包括 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 等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历次接受安全 培训、考核的情况;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 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 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现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煤矿安全培训规 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 号)第八条。 |
5 | 安全培训档案管理 | 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煤矿企业安全培 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课 时及授课教师;课程讲义;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综合考评报告等。 |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现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煤矿安全培训规 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 号)第九条。 |
6 |
| 相关档案应当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现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 |
7 |
| 每年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新法律法规 、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 方面的安全培训。 | 本单位培训计划,培训档案。现 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规 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 号)第十二条。 |
8 |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 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 定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证明。现场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煤矿安全培训规 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 号)第十七条。 |
9 |
|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 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 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 上相关专业学历。 |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相关专业学 历证书。现场抽查。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第二十二条 |